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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到34%

本报海口8月4日讯(记者袁锋 通讯员甘毅)就业促进法施行已经1年7个月,截至目前,海口市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到了34%。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辅导讲座上获悉的。

  据悉,为多渠道全方位促进残疾人就业,海口市对残疾人就业实行倾斜政策,同时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市残联通过建立残疾人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掌握全市3.05万名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对有求职愿望的残疾人进行求职登记,安排专项资金对1163名残疾人进行电脑、服装裁剪与制作、美容美发、糕点制作以及盲人按摩等多类型多层次的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实用技术培训,为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就业创造条件。2008年以来,全市共有152家单位已安排318名残疾人就业,有60名残疾人通过推荐实现就业,扶持120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主择业,鼓励和发动100名农村残疾人创办家庭经济实体,使他们的生活条件逐步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