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您对中国慈福行动慈善事业的热情关注。希望下列信息可以帮助您澄清慈福行动在中国作为慈善机构所处的法律地位。
2004年6月,民政局颁发了新法规,允许中国或海外慈善机构在中国注册。在这之前很多国际慈善团体在中国只能注册为代表处。慈福行动是第一家与中华慈善总会(CCF)建立合作协议的国际非赢利机构,这使我们得以在中国建立附属基金会。此项协议清楚地授权慈福行动可以接收捐款捐物,并可出具免税发票。CCF在中国是公认的慈善机构,能够提供免税发票。我们定期从一些公司、个人那里得到捐赠,可以通过CCF与OB的共同账户收到捐赠,并开具发票。
我们在中国通过CCF收到的人民币捐款需要指明用于“慈福行动”。在中国收到的所有捐赠都要扣除5.5%的管理费用。其余94.5%将全部用于指定项目,不会再有任何削减。对于环球祝福行动美国办公室收到的美元捐款,我们将为您开具美国免税发票,并将100%的捐款转发给北京办公室,不会扣除任何管理费用。北京办公室会与贵公司紧密合作以确定最适合您需要的捐款方式。
我们需要澄清的是:在民政局颁发的有关慈善团体的新法规之下,慈福行动正在努力得到注册。文件已基本准备好,我们正在等待民政局和中华慈善总会的指导来做最后的文件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