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3月3日“国际爱耳日”,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丹麦奥迪康公司特推出如下活动:
活动1:“聆听美音”—“聆听生活的美妙之音”有奖征文
征文题目:《聆听生活的美妙之音》
征文内容要求:
1.征文以《聆听生活的美妙之音》为主题,作者可另加副标题。征文体裁不限(诗歌除外),使用中文,字数要求700—3000字,电子版本及手书均可。
2.希望有听力损失的朋友们写出自己通过各种努力,最终成功地聆听到生活带来的美妙之音的经历和感受,可根据情况就以下的单一命题发表感想,也可以加以综合。
(1)通过努力,克服困难,最终改善受损听力,使自己能够聆听到生活的美妙之音。
(2)将自己的成功经验与他人分享,帮助他人克服困难,改善受损听力,共同聆听生活的美妙之音。
(3)2008北京奥运会为自己的生活带来的感悟和机遇,参与奥运,融入奥运,聆听奥运生活的美妙之音。
3.征文要求必须内容真实,语句通顺,格式准确,鼓励有创意的文章。
4.征文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诽谤、侮辱他人,不得一稿多投(仅限投稿上述征文活动),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
5.所有征文请附真实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和邮件地址,以便于奖品发放。
征文参与对象:
所有愿意通过努力聆听生活美妙之音的有听力损失的朋友,性别、年龄、国籍不限。
征文活动时间:
2008年3月1日开始,2008年3月31日截止。
征文参与须知:
1.投稿方式:
(1)将征文邮寄至如下地址:
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67弄2号
邮编:201203
(信封上请标明“征文活动”字样,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2)将征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public@oticon.cn(截止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2.稿件保存及使用:
(1)征文投稿稿件一律不退还参赛者,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有权保存或销毁该投稿稿件。
(2)参赛者拥有征文投稿稿件的著作权。征文投稿稿件一经获奖,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即刻享有该作品的网络传播权和复制权,除人身权外,参赛者许可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自行或授权他方按《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方式使用获奖的征文作品。
(3)参赛者参加本次征文一旦获奖,即视同自愿参加本次征文活动,并视同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次征文活动的所有规定。
征文评选及奖项设置
1.征文评选
(1)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收到上述征文投稿稿件后即组织评审活动,评审活动的参与者为听力学界部分专家及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
(2)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将于2008年4月25日将评选结果及获奖者名单公布在其官方网站上,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获奖者本人。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42英寸液晶彩电一台(市值约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2名:名牌蓝牙手机一部(市值约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5名:带烧烤功能的微波炉一台(市值约人民币500元)
(奖品以实物为准,税费自理)
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活动2:“享受安心”
活动内容
凡在2008年3月购买奥迪康助听器的用户,可以在原保修期的基础上,额外获得一年的保修期限延长。
实施细则:
1.用户购买奥迪康助听器时,请向当地经销商索取产品说明书最后一页的保修反馈卡,并当场按要求仔细填写后交由经销商寄回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对于不含有保修反馈卡的部分旧版说明书,公司将统一发放保修反馈卡)
2.各地经销商须按照公司规定,将上述保修反馈卡于2008年4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回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客服部门。
3.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将根据收到的上述有效保修反馈卡,将客户信息录入系统并按照活动规定延长相应的一年保修期限,以确保客户的权益。
特别说明:
按照公司规定,所有DEMO样机不作为商品销售,故不参加上述活动。
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奥迪康(上海)听力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