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吉林省延边州消费者协会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这两起有关于消费者维权的典型案例:家住龙井市的许女士因小时侯意外伤害,导致至今30余年左耳听力完全丧失,2006年11月中旬,她在延吉一康复中心以一万四千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助听器,但是试带了一个月仍然没有效果,于是要求退货,可是却遭到了拒绝,2007年1月9号,延边州消费者协会接到举报后开始着手调查此事,经了解,助听器只有在患者未完全丧失听力的前提下才会起到辅助作用,但是商家却隐瞒了这一点,最后,经调解,销售商返还给许女士1万四千元。另外,2007年,图们市的双女士在当地一家材料商店购买了价格昂贵的红松,打算用它来装修,但是装修完发现自己被骗了,那些根本不是红松,里面被掺了鱼鳞松,于是她找到了材料店的老板,要求赔偿,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双女士来到图们消费者协会投诉,经协调,双女士于7月24号得到了店老板2500元的赔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