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阳县被国家卫生部、民政部、残联确定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成为我省获此殊荣的4个县(市)区之一。
辽阳县是辽宁省开展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最早县之一。几年来,辽阳县健全和完善了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村也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内容,计卫、民政、教育、财政、劳动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别开展了康复工作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给予场地和政策上支持,出台优惠政策等工作,确保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目前全县18个乡镇242个村全部建立了康复站,形成了由各类康复技术专家,乡镇社区康复指导员、管理员,村康复员、康复协调员共500余人组成的三级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县里每年都对各类康复工作者进行普遍培训,全部实行持证上岗。
同时,辽阳县在强化专业医疗康复机构建设的同时,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的重心下移到残疾人家庭,全县在600多个家庭设立了康复点,开展上门服务,真正实现了康复进村,服务到户。此外,辽阳县不断拓展康复工作外延,已逐步延伸到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新康复理念已经融入康复服务的方方面面。几年来,辽阳县采取政府出资、社会捐助等形式筹集残疾人康复服务资金累计达百万元,康复受益的贫困残疾人达3000余人。
此外,为使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长期开展下去,辽阳县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村康复站必须建立在非营利性质的医疗诊所中,民政、残联等部门将双眼白内障致盲患者和重症精神病患者列入大病救助范围,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每年对经卫生、残联考核合格的康复员给予补贴200元。目前,全县残疾人已全部建立了康复需求档案,20000余名残疾人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康复服务,达到残疾人总数的90%以上,6000余名康复后的残疾人走上了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