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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人受教育权“无障碍化”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据了解,出席这次大会的625名正式代表中大专学历以上占83.7%。据统计,到2007年,全国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了80.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已初步形成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统计,到2007年,全国义务教育特教学校从1986年的423所发展到1667所,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7%。有近2万名残疾人在普通高校就读;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残疾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比例为95%。

2003年以来,中国残联先后实施了“中西部地区盲童入学”、“扶残助学”、“彩票公益金助学”、“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国残联贫困地区残疾学生营养餐”等项目,累计资助贫困残疾大、中、小学学生16万人次,为18个新建扩建高中阶段特教学校(班)和1所新建高等特教学院提供了设备补助。另外,全国已有近20个省份制定了资助残疾大学生的政策。

我国法律对保护、实现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也做出了明确规定。1994年,国务院还专门制定发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进一步从法律上保证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

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和20年前比有很大的提高,但是,差距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就是文盲群体很大,43%的15岁以上的残疾人全是文盲,全国人口的文盲率只有6.72%。另外,就是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比例非常低,全国十万残疾人当中受高等教育的只有一千多人,这个比例很低。尽管去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对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提出了一整套的政策和政府规章,然而,在教育上,那些特殊学校开办起来需要大量的经费,而且教师需要经过特殊的培养。

河南省人大代表胡大白指出,残疾人受教育权的保障有两个困难,一是经费,二是社会上对残疾人的关爱程度不够。胡大白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加大对残疾人受教育的投入。我国大约有8千多万残疾人,在经费的投入上,要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投入,比如学校的建设。尤其要加大对这些特殊教育的教师的培养。

第二个困难是社会关爱程度不够。残疾人体力不行,很多工作不能做,但起码有一技之长,可以从事适合他的工作,比如说计算机、维修电器,或者做一些文案工作,或者搞音乐、搞艺术设计,或者做一个主持人(下肢残疾做主持人不影响),但是这些专业在接收学生的时候,往往注意学生的形象。因此,胡大白建议,高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在接收学生的时候不要对残疾人进行身体条件的限制。如果残疾人看到社会都不接受他,心理上就会有更大的障碍。

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这部法规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对于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王建军认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是就业,残疾人就业需要全社会的关注,需要每一个用人单位的积极参与。

而影响残疾人就业的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我国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整体较低,特别是职业技能的培训远远不够。王建军对此表示忧虑:“多少年了,各地培训学校培训的还是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所需的技术含量较低的职业技能!手工制作、家电维修、按摩……这样使得残疾人的就业选择面较为狭窄,难以提高层次。”

通过颁布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奥会的胜利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规划进一步加快;而在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上,我们期待更多的“无障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