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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残疾人证 监护人一栏“残缺”

和一代证不同,即将“上岗”的二代《残疾人证》上,监护人一栏为空白。残联对此解释是,为了规避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名不正言不顺”,为了让自己的名字能印在姐姐所持《残疾人证》的监护人一栏上,侯女士在残联、街道、公证处一圈跑下来,发现没有一处愿意为自己出具这个证明。她要想给新版《残疾人证》“填空”,只有经过法律程序这一条耗时最长、手续最复杂的办法。“既然监护人一栏印上了,必定是有作用的,难道仅仅只是个摆设吗?”侯女士内心充满了疑惑。

  明年1月1日开始,与全市近百万残疾人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将正式进入“2.0”时代,自1995年统一制发的第一代残疾人证将在2009年12月31日失效。本市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目前已进入尾声。

  在中国残联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规定,“未成年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要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但偏偏北京成为这一条款的特例,北京籍残疾人领到的新证上一律没有出现监护人的名字,而只填有联系人的一个电话号码。市残联由于无权认定残疾人的监护人,才作出这样的安排来“规避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侯女士称得上最“较真”的残疾人家属,因为担心患有精神病的姐姐的合法权益受损,她坚持要将自己的名字补在姐姐的《残疾人证》“监护人”一栏上。市残联昨天表示,家属凭司法程序、公证处或街道开具证明,就能在残疾人证上加上监护人的名字。但经过多方走访咨询,侯女士发现,公证处、街道开具证明根本行之不通,要想给新版《残疾人证》“填空”,只有经过法律程序这一条耗时最长、手续最复杂的办法。

  律师建议

  有关部门应该建立

  监护人管理备案制

  针对二代《残疾人证》上监护人一栏空白一事,记者咨询了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翔。

  夏翔律师说,对于《残疾人证》上“监护人”一栏的空白,家属不必过于担心,这并不会对残疾人本身的法律权益造成影响。他认为,监护人是法律身份,《民法通则》中对监护人有明确的规定。而《残疾人证》是证明残疾人残疾等级并享受政策优待的资格证明,监护人一栏仅起到备注的作用,监护人的身份并不会因为残疾人证上的空白、错误而发生改变。

  但是在具体的日常生活,尤其是残疾人享受各种优待政策时,监护人名字的缺失有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正是对残疾人的监护人管理和备案制度的缺失,造成了各部门之间的管理“真空”。如果有关部门建立起对监护人资料的管理备案制度,便于掌握未成年人以及精残、智残人的情况,就可以有效避免“留白”。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于静

  ■线索提供/侯女士

  事主

  遭遇

  残疾证不填监护人

  家属担心“名不正”

  如果不是正在为患有精神病的姐姐打官司,侯女士可能和大多数残疾人亲属一样,并不会注意到本月初刚办好的新版残疾人证上的唯一一处“留白”,更不会为此焦急地四处奔走寻根究底。

  昨天,当着记者的面,她又拿起姐姐的两代残疾人证仔仔细细地比较了一番,在2005年获发的第一代证上,监护人一栏里填写着她的名字。而到了第二代证,虽然基本信息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只是字体从手写变成了机打,可唯独“监护人”这里变成了空白。而且让人纳闷的是,虽然《残疾人证》上没有认可她监护人的身份,她的手机号码却印在“联系电话”一栏上。

  “我姐得精神病多年,很长时间以来我和她一起生活,照顾她。” 她觉得,这样的变更很可能让自己行使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变得名不正言不顺,“《残疾人证》上有残联认可的监护人,就说明有人保护她、维护她的权益。今后国家给予残疾人的优待政策越来越多,所有的事宜都需要我来代办,如果有人质疑我,我该拿什么证明我的监护人身份?”

  侯女士告诉记者,姐姐与就诊的医院发生了纠纷,目前案件正在审理,正在等待司法鉴定结果。“今后案件审理阶段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情况,如果对方质疑我的身份,我拿什么做证明?还怎么帮她打官司?”她认为,残疾人证既然印有“监护人”一栏,必然有其作用,这项缺失有可能给案件的审理形成预想不到的阻碍。

  残联

  说法

  监护人认定曾引纠纷

  为避责统一不再填写

  为何二代《残疾人证》的监护人一栏为空白?对此,负责本市《残疾人证》发放工作的北京市残联组联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残联没有认定残疾人监护人的职能和资质,经过向中残联请示后决定,新证上统一不填写监护人姓名,除非在办理过程中可以向残联组织出具有效证明,如判决书、公证书或居委会证明,否则只填写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不过不管《残疾人证》上是否填写监护人一栏,都不会影响残疾人及时充分地享受到各项优待政策。

  “这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一代证阶段,曾发生过多起因监护人的认定不规范引发的法律纠纷,甚至导致残联被牵扯其中成为被告,“以往,有的残联工作人员尊重本人意愿,在证上填写了残疾人指定的监护人姓名,但过一段时间,很可能突然有其他家属提出异议,为争夺财产、利益等目的争夺监护人身份,要追究残联的责任”。

  市残联方面表示,希望填写监护人的残疾人亲属,可以通过从法院、公证处、街道取得判决书、公证书或证明等方式,并向残联提供,残联留存底档。但目前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家属极少。

  记者随后采访了中国残联,相关人士表示,涉及监护人问题的残疾人包括未成年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这个群体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监护人管理和保护其合法权益,因此在《残疾人证》上进行了体现,但各省市也有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政策、自主管理的权利。

  各方

  遇阻

  居委会、公证处:

  “这个证明开不了”

  西城区残联曾表态,残联机构无法认定监护人身份,如果家属能从居委会开出有效证明,就可以把监护人名字补上。为此,昨天下午,侯女士再次来到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北营房东里社区,没想到居委会明确答复,不能给她开出任何带有指定监护人作用的证明。

  “因为残疾人监护人的事儿,我们也差点坐上了被告席!”居委会盖书记告诉记者,街道以前就吃过指定监护人不慎重的“亏”。“过去不存在太多经济利益的纠葛,我们出具过残疾人监护人的证明材料。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内部的经济纠葛也越来越多,牵扯出谁是监护人谁获得房产、利益这些问题,结果是居委会卷入了家庭内部的纠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