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政策法规 新闻资讯

残疾人优惠扶持办法解读

本报记者 李虎
   1月21日,泰安市出台了《泰安市残疾人优惠扶持实施办法》,对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作出具体细致规定,涉及残疾人就业、医疗、出行、住房等方面。该办法将于2010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户籍不在泰安市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办法规定的部分优惠扶持政策。

   关键词:上学

   免除杂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对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残疾学生免除杂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并对生活费给予补助。符合借读条件的残疾学生免收借读费,与所在城市残疾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普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及成人教育机构在录取中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残疾学生适当照顾。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可以免试体育。高等学校应当放宽残疾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和贷学金审核条件。

  关键词:创业

   个体经营3年内免事业性收费

  残疾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免收年检费,并协调市场开办单位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残疾人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和执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残疾人可凭证件直接予以减免。

  关键词:就业

   不得拒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残疾人申请个体行医,符合条件的,卫生部门应当优先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政府设立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开设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并免收未就业残疾人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委托保管费;各类用人单位在人员录(聘)用中,同等条件下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关键词:培训

   残疾人最多可享两次技能补贴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应当参加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可以凭《残疾人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和收费票据等,向所在地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市直单位的残疾人向市残疾人联合会申请补贴。所需费用由市、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每位残疾人最多享受两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关键词:生活保障

   廉租房优先保障残疾人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镇贫困残疾人家庭符合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优先予以保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的手机短信费用减半缴纳。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泰山、徂徕山等旅游景点,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宫)、公益性体育健身馆等场所;对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允许1名陪护人员免费陪同进入。

  关键词:看病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挂号免费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残疾人,缴费确有困难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给予补助。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就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免收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急诊观察床位费、病房空调费、暖气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出诊费。减收的检查治疗项目由医疗机构确定,减收比例不得低于20%。

  关键词:出行

   盲人乘市内公交车免费

  残疾人乘坐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检票进站、上下车(船),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肢体残疾人购买自驾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减半收取登记手续费,在公共停车场停放时免收停车费;免费使用公共厕所。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盲人、下肢残疾人按规定免费搭乘市内公共汽车。

  关键词:拆迁安置

   地段和楼层给予适当照顾

   拆迁残疾人房屋时,拆迁单位在安置地段、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拆迁单位在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给予适当优惠。

  关键词:数字电视

   特殊家庭免收初装费

   对家庭成员中有2人以上是残疾人且1人是盲人或者聋人的残疾人家庭,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减半收取收视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持《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广电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关键词:法律援助

   贫困残疾人免收有关费用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应当优先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并对贫困残疾人免收有关费用。

   公证机构应当优先办理残疾人的公证事项,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