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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残疾人家庭改造无障碍设施

政府资助残疾人家庭改造无障碍设施 南昌每年资助250户

至2015年共资助1500户

  今视网讯 (记者 万晓霞) 为了让更多的残疾人尽早享受到无障碍设施带来的安全、便利,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南昌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指出,我市将从 2010年开始到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总共资助15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我市5万余名残疾人生活困难

  推进我市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这项工作刻不容缓。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共有残疾人32万人,其中有 53290名残疾人靠低保救济生活,占残疾人总数的17%,城镇22214人、农村31076人。由于生活困难,这些残疾人家里基本没有坡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及坐便器、浴凳等无障碍用品,使得生活极为不便。

  实施对象需同时具备4个条件

  据悉,从2010年开始,我市、县(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改造经费,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每年资助 250户,2010年至2015年共资助15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按《方案》规定,1500户残疾人家庭分别为肢体残疾人家庭、听力残疾人家庭和视力残疾人家庭,且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本人有改造需要和改造愿望;有能力承担相应改造配套经费。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和年龄在60岁以上的贫困家庭优先安排。

  改造项目限定在家庭门户以内

  据了解,改造内容将限定在残疾人家庭门户以内的项目。肢残人家庭主要进行到项目有卫生淋浴间安装抓杆、扶手、浴凳和楼梯、楼道加装扶手等;对于不具备安装抓杆、扶手、浴凳条件的,可配发活动浴凳。对于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根据残疾人特殊需求和居住环境,视其场地可以进行三级以下台阶改造坡度,平房院内路面平整硬化,大门口和室内门的拓宽及厨房低位灶台改造等;聋人家庭将配备闪光水壶、手写板、闪光门铃等;盲人家庭安装音响门铃、音响电话、配发盲杖、报警水壶、报警炊具等。

  改造费用将由政府埋单

  记者了解到,市、县(区)两级财政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专项改造经费,用于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的勘查、涉及、材料购买和施工安装。具体实施中,市残联可根据各户残疾人实际改造情况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改造对象自行承担。按照改造经费分类负担的原则,城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所需费用,由市财政负担50%,区财政负担50%,开发区(新区)、四县和湾里区由本级财政全额负担。

  每年11-12月份发放改造补贴

  每年3月份,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残联将申报改造意向,4月份下达改造任务,5-6月份确定改造家庭,7-10月份审核改造工程。每年11-12月份,工程核实后,由市残联发放改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