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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0-6岁抢救性康复工作在行动

德州市《关于下达全市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任务的通知》中,对2013年0-6岁残疾儿童救助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对救助条件、标准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家中有0-6岁的残疾儿童,可与当地残联联系。

0-6岁是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期,对其进行科学的抢救性康复,可以最大程度地补偿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为其将来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为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使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近年来,德州市残联不断加大对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力度。近期,德州市残联通过“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形式进一步对各县(市、区)康复抢救工作进行督导,力争达到“康复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据了解,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山东省、德州市均纳入了民生实事工程,这是各级残联今年工作的头等大事,也是德州市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克服一切困难,在具体工作中抓好“五个”落实,做到“六个”强化,即:落实救助资金、落实救助对象、落实康复机构、落实档案资料、落实康复效果;强化政策落实、强化资金管理、强化机构监管、强化信息化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做到权责统一。

为传达落实山东省残联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对德州市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2013年8月15日上午,全市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推进会在德州市临邑县召开。在会议上,德州市13个县(市、区)残联通过对2013年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各县(市、区)之间进行经验交流,要求2013年0-6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救助,完成任务的数量不能打折扣、落实康复对象不得搞变通、项目年度执行不能混淆,要加强对市县康复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定点康复机构、数据库录入等重点事项的管理与规范。德州市残联每周对各县(市、区)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督管模式。

同时,下达了德州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全市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任务的通知》(德残联发[2013]24号),对2013年0-6岁残疾儿童救助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对救助条件、标准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以0-6岁的聋儿为例,首先,聋儿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其次,县(市、区)根据市残联下达的指标,确定救助对象,并组织救助对象到准入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第三,由监护人与准入康复机构签署康复协议。如果家中有0-6岁的残疾儿童,家长可与当地残联联系,争取为孩子赢得最佳康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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