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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聋儿网开设家长学校栏目

聋康网讯 扬州聋儿康复网是扬州市第一个聋儿康复专业网站,网站开设了“康复门诊”、“专家咨询”、“家长学校”等栏目,可以让聋儿家长快速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坐在家里便可与老师进行沟通,与此相配合,扬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可以为聋儿提供一流的语训康复治疗。
据介绍,目前扬州市有6万多聋哑人,而在市区学校学习的聋儿不到100人。0—4岁是聋儿进行康复治疗的最佳期,但不少家庭由于信息不通畅或者康复治疗不方便,而耽误了孩子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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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助听技术的应用现状和发展

作者:冯定香 曾高滢 张 峰
全球约有2.78亿听力障碍人士需要听力服务和助听技术。助听技术是指能帮助听力障碍患者改善和提高听觉能力,进而提高与他人交流能力的工具、设备、装置和仪器等[1]。最早的助听技术可以追溯到17世纪末的集声器,此后助听技术随着耳科学、临床听力学、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目前主要包括已在临床上广为应用的助听器、人工耳蜗植入技术、人工中耳技术、骨锚式助听器技术以及其他一些正在尝试阶段的助听技术等。各种助听技术在以下方面各具不同:定义和特点、发展过程和时代、适应证、临床应用的广度和范围、成本和市场前景等。目前全球得到听力服务和助听技术帮助的人群在少数国家达40%,在大部分不发达国家为10%以下。助听技术的不断开发和应用,为听力障碍患者的听力康复带来了变革,大大提高了他们聆听的效果和生活质量。
1 助听器
助听器实质上是一个电声放大器,原理是一个或两个麦克风拾取环境声信号并将其转化为电信号,通过放大器放大,由受话器将电信号还原为声信号传至人耳。现今,可编程数字技术已普遍应用在各大助听器公司的多数产品中。助听器的发展经过了集音时代、炭精时代、真空管、晶体管、集成电路、微处理器和数字助听器时代。市场增长的一个主要动力是产品技术革新,历史性的创新包括电子放大器、模拟可编程设备、方向性麦克风、数字技术、开放耳验配技术和无线技术等。1959年,纽扣电池使得助听器实现耳内化;1988年,运用当时的集成电路技术使得模拟声信号处理的电路在助听器上使用;1988年,可编程助听器问世;1996年,100%数字耳背式助听器问世;2007年,第一台运用无线技术双耳验配的助听器诞生[2]。
助听器是目前针对感音神经性聋、部分混合性聋以及少部分传导性聋的主要干预措施,价格在几百元到几万元人民币之间不等。据统计,目前全球约有4000万听障患者使用助听器,仅2009年,就有近900万听障患者验配助听器。研究报告指出,助听器市场正以5%的年增长率在扩大[2]。助听器仍旧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助听设备,也是全球使用最多的人工助听技术 。
2 人工耳蜗
人工耳蜗是一种替代受损的内耳毛细胞直接刺激听觉神经,使患者产生听觉的医学电子装置。人工耳蜗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奥地利和美国。该系统主要由植入耳蜗部分的植入体(包括植入电极及接收器)和外置的传输线圈、言语处理器和麦克风组成。声音由麦克风接收后转换成电信号再传送至言语处理器将信号放大、过滤,并由传输线圈传送到接收器,产生的电脉冲送至相应的电极,从而刺激听神经纤维兴奋并将声音信息传入大脑,产生听觉。
早在1790年,就有研究发现通过电刺激听神经可以产生声音的感觉。19世纪50年代,可用于直接刺激听神经的电极产生。1972年第一台与单导人工耳蜗相配套的声音处理器问世,1984年第一个多导人工耳蜗系统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批准应用于成人和1岁以上的儿童。2005年,第一个全植入式人工耳蜗(totally implantable cochlear implant,TICI)投入临床试用[3]。
对于病变部位位于耳蜗、不能受益于特大功率助听器的双耳重度或极重度聋患者,可以选择人工耳蜗植入。对于全聋患者来说,人工耳蜗植入是唯一有效的治疗方法,但是,人工耳蜗手术植入的适应证对成人和儿童的标准略有不同。
人工耳蜗价格昂贵,每台售价约在2.5万美元以上,加上手术费用及康复语训花费,总共的费用大概需要10万美元[2]。手术需要在全麻下进行2小时左右,术后伤口愈合需要一周左右时间。术后伤口愈合2~4周后,病人要回到医院接受外部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据统计,全球现在约有19万耳聋患者使用了人工耳蜗,2009年人工耳蜗植入的数量为3万。研究报告指出,人工耳蜗市场正以15%的年增长率扩增[2]。
3 人工中耳
人工中耳(middle ear implant,MEI)是将中耳植入体附着在耳内可振动部位(如听骨链)或耳蜗(如前庭窗、蜗窗),通过将声波的能量转换成机械振动,将放大的神经冲动传到大脑,提高听功能的装置。根据振动子产生振动的原理不同,人工中耳装置分为压电式和电磁式[4]。
人工中耳的研究由来已久,1935年Wilska的实验中通过线圈的磁场使放在鼓膜上的铁片振动,带动鼓膜振动,声音传导到内耳。20世纪70年代开始了中耳植入装置真正被植入中耳的研究。如今,人工中耳已普遍应用于临床及研究。一般情况下,人工中耳植入需要完整的听骨链,大多数的人工中耳装置还需要一个外部耳背式的类似于麦克风的处理器,用于收集声信号,将其转化为电信号并传导给振动子。
人工中耳适用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轻至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其他治疗或助听装置效果不理想的患者[4]。与传统助听器相比,人工中耳能有效避免耳模带来的闭塞感;植入体与麦克风相距很远,因此没有声反馈或啸叫的困扰;没有耳道感染或者过敏的情况;处理高频较好,符合对聆听音乐要求较高患者的需求。另外,因为外部的装置很小,藏在头发内,耳内植入体是完全隐形的,有一定的美观度。当然,人工中耳不可能替代传统助听器,但却是一种有益的补充。
人工中耳植入的装置和手术费用一般在1.5~2万美元左右。手术在全麻下进行,需要2小时左右,术后患者需要留院观察2~3天,开机在术后2个月左右。根据患者情况、不同公司的产品或者手术的程序不同,患者的自然中耳可能被保留或破坏。据有关统计,目前全球人工中耳植入人数有9500名,2009年一年的植入人数为1700名[2]。
因为不同公司人工中耳的技术不同而且发展非常迅速,它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助听器和人工耳蜗市场,瓜分两者的市场份额。有研究报告预估,人工中耳的市场增长率将达到20%[2]。
4 骨锚式助听器
骨锚式助听器(bone anchored hearing aid,BAHA)是一种需要手术植入的通过骨导途径助听的装置,它主要由3部分组成,分别为金属钛螺钉植入体,外部连接桥基部分以及声音处理器。声音处理器拾取声刺激,将声音振动传导给与其连接的桥基部分,由连接桥基传导至植入在颅骨内的钛螺钉,从而振动颅骨和耳蜗,刺激内耳听神经产生听觉。1977年,第一例钛螺钉植入人体骨骼中,展开临床试验。1999年,骨锚助听器问世22年后,才获得FDA的批准,适用于传导性和混合性听力损失的5岁以上儿童和成人;2001年,FDA批准可为患者双耳植入骨锚式助听器[5];2002年,批准用于单耳听力损失患者[6]。
骨锚式助听器适用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传导性或混合性听力损失,无法或者不愿意使用传统助听装置者。同样,单侧聋患者也可以通过该技术进行听力康复。适应证中还要求患者骨导阈值好于45 dB HL,言语识别率大于60%。虽然和人工中耳的作用原理不同,但骨锚式助听器同样没有堵塞外耳道、耳异物感或感染过敏情况,大大降低了声反馈啸叫的发生,与传统的骨导式助听器相比,BAHA的声音传送效率更高,音质更好。
BAHA装置费用一般在4000~6000美元,包含手术费用等需要15000美元。植入钛螺钉与头骨乳突骨质融合需要2~6个月时间,手术过程中,不会破坏组织。目前全球有79000名患者植入BAHA,虽然被FDA较晚允许应用于临床,但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改进,BAHA在国外已经被广泛使用,在国内也逐渐开始应用。仅2009年一年,全球就有15900名患者植入此类装置。据估计骨锚式助听器的市场增长率正以每年20%的速度上升[2]。
5 其他助听技术
5.1 混合植入式(hybrid cochlear implant,HCI)
混合植入式(HCI)包括人工耳蜗植入体和传统助听器两部分,耳蜗植入只保留一个电极,植入耳蜗部分长度仅为6 mm,刺激处理高频部分[2]。优点是保留低频听力。有研究表明,借助助听器只有25%的言语理解度的病人在混合式植入的情况下,言语理解度能提升到70%。
5.2 直接声学耳蜗刺激(direct acoustic cochlear stimulation,DACS)
直接声学耳蜗刺激是一种特殊的人工中耳,适用于重度到极重度非人工耳蜗适应证、传统助听器和骨锚式助听器配戴效果不佳的患者。其包括一个镫骨假体和附着在镫骨上的附件[2]。这种技术与传统助听器和骨锚式助听器相比,能使患者产生更好的听觉反应。
5.3 听觉脑干植入体(auditory brainstem implant,ABI)
累及面神经和听神经的II型神经纤维瘤(NF-II)导致听力损失的患者不能受益于人工耳蜗治疗时,可以通过听觉脑干植入(ABI)直接刺激耳蜗核,手术植入可在纤维瘤切除时进行[2]。目前此项技术正在进一步研究阶段。
5.4 听觉中脑植入体(auditory midbrain implant,AMI)
患有II型神经纤维瘤的病人植入听觉脑干装置后,有部分出现言语感知受限的问题,这可能是因为神经瘤切除过程中,损伤到了听神经核。因此,可进行听觉中脑植入(AMI),刺激听觉中枢,代替受损的耳蜗核[2]。目前,此项技术也处于研究阶段。
5.5 通过遗传学或干细胞技术再生耳蜗毛细胞
科学家于1986年发现鸟类能在28天内完成听毛细胞的再生和替换,因此开始了通过遗传学或干细胞技术再生耳蜗毛细胞的基础研究工作,但是人们在研究人类听毛细胞时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
6 结语
目前助听器在全球的应用最广,其次是人工耳蜗。在我国每年有几十万听障患者使用助听器,几千听障患者植入人工耳蜗,但相对于2780万听力残疾人而言却是很小的数目。人工中耳、骨锚式助听器、混合植入、直接声学耳蜗刺激、听觉脑干植入等在全球大部分地区才刚刚开始使用。同时,助听技术的应用和临床听力学及听力服务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听力技术的不断发展需要更多的听力学专业人员和更好的听力学专业服务,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尤为重要。
从总的趋势来看,一方面助听技术的发展趋势将充分发挥数字化、芯片化的优势,继续向自动化、智能化、无线化、互动化、多功能的方向高速发展,核心是让患者更好地听到、听清楚、听得舒服;另一方面对听力学专业人员和听力学专业服务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多,全球听力学专业人员将以较合理的成本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听力服务,同时力求满足每个个体的个性化需求,不断提高听障患者的整体满意度。
参考文献
[1] 韩德民.人工助听技术.中国医学文摘(耳鼻咽喉科学),2009,24(2):61-62.
[2] Christoph Gubler CFA.Hearing aid sector report.2010 Vontobel Equity Research,2010.
[3] 杨仕明,申卫东,曾凡钢.听觉植入的研发和临床应用进展.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11,3:8-18.
[4] 宋炳楠,蔡超,李永新.人工中耳发展技术.国际耳鼻喉头颈外科杂志,2008,32(6):348-350.
[5] 雷磊,冀飞,郗昕,等.骨锚式助听器的发展与应用.中华耳科学杂志,2003,1(4):38-41.
[6] 李洁,赵守琴.骨锚式助听器的研究进展.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2009,17(2):17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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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障儿童康复教师与家长沟通中的共情

在心理学中,“共情”通常被界定为与个体对他人体验的反应有关的一系列心理结构。在人际交往中,共情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促进亲社会行为,帮助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近年来在教育领域中,教师如何运用共情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也受到了普遍的关注。对于听障儿童康复教师而言,其工作具有更强的助人特点,听障儿童的康复需要教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因此,康复教师在与家长的沟通中,同样需要“共情”。
1 什么是“共情”
1920年,美国心理学家铁钦纳首次提出了“empathy”一词。该词源自希腊文“empatheia”(神入),原是美学理论家用以形容理解他人主观经验的能力[1]。在中国,学者们对“empathy”的译法和用法大多不一致,港台学者一般用“同理心”一词,大陆学者多用“移情”或“共情” [2,3],也有些译为“投情” [4]。
在心理学研究中,共情的概念经历了由认知取向、情感取向到多维取向的转变。偏重于认知取向的学者强调移情等价于对他人内部状态(想法、感受、观点和意图)的精确知觉;偏重情感取向的学者则将共情界定为一种情感反应或观察者产生类似于被观察者的情绪体验的能力[5]。如今采用多维视角来研究共情已经成为学者们的共识。Day和Chamber指出,共情具有情感和认知两个侧面,其情感的一面指一个人对他人的情绪做出类似情绪反应的能力,其认知的一面指一个人对他人观点进行认知评价的能力[6]。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研究者们逐渐形成了一个被普遍认可的定义:共情是个体由于理解了真实的或想象中的他人的情绪而引发的与之一致或相似的情绪体验[7]。
基于共情的基本概念,听障儿童康复教师与家长沟通中的共情可以理解为:在与家长沟通的过程中,康复教师能够充分认识并体验儿童的听力障碍给家长带来的焦虑情绪和巨大压力,以及家长对听障儿童康复教育方式和效果的认识误区,理解家长并给家长切实的帮助和指导,从而使家长和教师达成一致的康复教育目标,为听障儿童的康复教育共同努力。
2 共情在听障儿童康复教师与家长沟通中的作用
心理学研究显示,人际交往中的共情能够让对方感受到被了解,也帮助对方强化自己的感受,并且让对方有机会并愿意多谈论自己的感受,从而更好地增进了解,消除误会,促进人际深层沟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也有助于个人素质的提升。在听障儿童康复教师与家长沟通的过程中,共情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1 共情是听障儿童家长建立对教师信任感的基础
与普通儿童的教育相比,听力障碍儿童的教育不仅需要更为专业的教育方法,还需要教师更多的努力和耐心。因此,家长对康复教师有着更高的期望。在与家长沟通的过程中,康复教师的共情能够让家长充分感受到自己和孩子是被尊重的,自己和孩子的困难和需求能够得到关注和理解,孩子的康复教育和发展过程能够得到有效支持,因而建立起对教师的信任。这是康复教师与家长沟通的第一步,也是教师和家长建立共同教育目标的基础。
2.2 有助于为听障儿童家长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
从孩子被诊断为听力障碍开始,大多数家长都会经历一个漫长的心理转变过程,这一过程中,家长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是巨大的,比如昂贵的听辅器具和较高的康复训练成本带来的经济困难、面对孩子康复教育问题的无助感、来自社会的偏见、对孩子未来成长的担忧……这些压力和挑战不仅来自经济方面、教育方面,也来自家长的心态和社会观念方面。目前对听力障碍儿童和家庭的支持主要集中在经济和教育方面,例如为听障儿童捐助人工耳蜗和助听器、资助他们进行康复训练等,但对家长的心理支持却相对较少,而家长的负面情绪会让他们难以有效参与到康复课程中来。因此,要对听障儿童进行有效的康复教育,为家长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非常重要。运用共情与家长进行沟通交流,能够使家长感受到教师的关心和支持,更愿意与教师谈论自己真实的想法和困难,康复教师也能真正理解家长的想法和感受,从而对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家长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孩子的康复教育问题。
2.3 有助于对听障儿童进行一致的教育
虽然听障儿童康复教师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教学技能,能为听障儿童的发展提供指导,但父母始终是接触孩子最多的人,对自己的孩子最为了解,能在日常生活情境中为孩子创造倾听和语言输入的机会,因此,当前的听障儿童康复训练计划都非常强调家长的参与。
作为听障儿童康复训练的主要指导者,康复教师和家长在教育目标、训练内容、训练方法、康复效果评估等方面都要达成共识,这就需要康复教师与家长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而共情就是沟通的基础,能够帮助教师了解并理解家长的个性特征、教养方式及对孩子的期望值等,从而设置合适的教育目标,以适当的方式指导家长,以家长能够接受的方式来讨论儿童的康复效果。
3 听障儿童康复教师与家长沟通时如何运用共情
3.1 深入沟通,了解家长和孩子
每一名听障儿童都是不同的,在致聋原因、听损程度、听力补偿情况、个性特征、身体发育情况等许多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再加上家长自身的职业、性格、文化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每一位家长的教育观念、教养方式、对听障儿童的教育期望、对康复教育效果的评价等也不尽相同。因此,教师要做到在与家长沟通过程中运用共情,其前提和基础是充分了解每一位家长和他们的孩子。只有这样,教师才有可能站在家长的角度去体会家长的处境、感受和情绪,真正理解家长的压力和困难。
康复教师可以通过多种方法深入了解家长和孩子,①填写基本资料表。在进行康复训练之前,教师可以请家长填写一份基本资料表,对幼儿和家长的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其内容包括幼儿的基本资料,如年龄、听力损失原因、听损程度、使用听辅器具的时间、听力补偿情况、接受康复训练的情况等;也包括家长的基本资料,如职业、个性特征、文化程度等。②问卷调查。教师可以定期请家长完成一些问卷,针对幼儿和家长的个性特征、互动方式、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教养方式、家长对幼儿的期望值等问题,对幼儿和家长进行进一步的了解。③日常沟通交流。通过与家长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教师可以针对康复过程中幼儿或家长随时出现的问题,进行更加深入具体的了解。④家庭访问。通过访问听障儿童家庭,教师能够对儿童和家长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更切身的体会。
3.2 积极倾听,接纳家长
面对康复教师,很多家长往往觉得教师是“权威”“专家”,害怕在教师面前说错话,或者觉得自己的孩子有缺陷,与其他孩子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所以在与教师沟通时比较紧张或小心翼翼,这样就会阻碍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有效沟通,家长的压力无法得到释放,教师也难以为家长提供切实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康复教师做一个好的倾听者,通过积极的倾听和接纳的态度,打消家长的自卑和顾虑,使家长能够敞开心扉,与教师进行真诚的交流。积极倾听需要做到:①关注家长。不仅要认真倾听家长的话语,还要观察家长的行为,如动作、表情、语调等,把握这些行为中传达的信息和情绪,从而真正理解家长所要表达的意思;②积极回应。在听的同时,教师还要在表情、体态、语言方面给予家长适当的反馈,如注视家长的眼睛、用简短的话回应家长、点头表示认同等[8]。这样家长会感受到教师理解了自己的想法或困难,并且乐意倾听和提供帮助,从而在心理上得到安慰和支持,也会愿意与教师继续交流下去;③接纳和尊重家长。康复教师要以接纳和尊重的态度倾听家长的倾诉,尽量不要打断家长的话,或急于进行判断性的回答,可以适当重复家长的话,确认家长想表达的意思,例如:“如果我没有理解错,你是得……”这样能够进一步准确把握家长的情绪和感受,家长也会感受到自己被理解、接纳和尊重,从而拉近与教师的距离。对于那些不太愿意主动与教师进行沟通的家长,教师也不必强迫他们表达,可以在平时与家长多谈论孩子的表现,询问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使家长感受到教师的真诚和倾听意愿,从而愿意与教师进行交流。
3.3 换位思考,理解家长
共情反应中最关键的要求是心理过程的参与,是个体将他人的情绪状态移入的过程,也就是促使个体产生与他人更加一致的情绪状态[7],这就要求对他人的情绪产生理解和认同。而要真正理解和认同他人的情绪,就需要站在对方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在心理学上,称之为“观点择”能力,即,使自己处在他人的位置上,想象他人的感受。有研究发现,观点采择和情绪共情有显著相关[9],个体的观点采择能力越强,就越能设身处地地替他人着想,也就越能理解和体会他人的感受[10]。因此,康复教师要想在与家长沟通的过程中很好地运用共情,也需要具备观点采择的能力。
在与家长沟通的过程中,康复教师会发现家长往往存在一些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的误区,影响了听障儿童的康复教育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教师仅仅站在一个权威者的角度指出家长的错误,告诉家长该如何做,家长很可能难以接受,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此时,就需要教师善用共情,运用观点采择的能力,进行“换位思考”。例如,有些家长只看重孩子语言水平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忽视了社会、艺术、健康等领域的均衡发展,教师就要考虑,作为一个很少接触幼儿教育理论的家长,是否清楚幼儿身心全面均衡发展的意义和重要性;作为一个听障孩子的家长,放弃工作带着孩子在机构中接受培训,还需要支付较高的康复训练费用和日常生活开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因为希望孩子在语言方面进步更快,能够早日回到家乡接受普通教育,所以过分看重语言发展,等等。有些家长不愿意孩子与外界接触,教师需要考虑,如果养育着一个有障碍的孩子,会不会因为自卑的情绪而不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的孩子;会不会害怕孩子受到歧视和欺负而不愿意孩子与别的同龄人一起玩,等等。教师站在家长的角度,为家长的这些观念和行为寻找合理的原因,并对家长表示理解,再针对具体的原因为家长提供建议和帮助,家长就会更容易认同和接受教师的建议,从而与康复教师更好地合作,对听障儿童进行一致的教育。
参考文献
[1] 魏源.同理心:心理咨询与治疗关系中的特质概念.中国临床康复,2005,(40):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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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许又新,吕秋云.现代心理治疗手册.北京: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19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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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唐亚兰.加强心理沟通,有效促进家园合作. 读与写杂志,2009,(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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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刘志军.中学生的道德判断推理水平、同伴关系和亲社为行为关系的研究.心理科学,2001,24(5):62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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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听障幼儿康复教师专业水平现状分析及对策

作者:李春玉 刘爱民 邓文翠 胡瑞瑶 钟 颖 宋彩凤 林青萍
1 引言
近几年,我国的特殊需要儿童康复事业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特殊需要幼儿康复的主要承担机构,康复中心不断吸收人才以改善康复人员严重匮乏的状况。但是,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特殊需要儿童康复人员,需要通过专业理论的学习与实践以拓展专业内涵,提升专业水平,从而达到专业成熟的境界。这些人才是否具备特殊需要幼儿康复教师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否能够胜任特殊需要幼儿康复的重任?回答这些问题非常重要。
本文以广东省听障幼儿康复教师为研究对象,对康复教师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水平进行分析,了解其专业化程度,并进一步探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以期为政府部门有效开展听障幼儿师资培养和培训提供参考和借鉴。
2 研究方法
2.1 被试
本研究被试为2004~2009年参加广东省聋儿康复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班的255名康复教师,基本资料见表1。

2.2 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广东省康复协会组织听力学与听障儿童康复教育专家共同编制的《聋儿康复教师资格认证考核考试大纲》和《聋儿康复教师资格认证考核考试试卷》进行考查,内容涉及听障幼儿康复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考核包括笔试与实操两部分。笔试满分40分,包括听力学、康复教育学和教学评估的相关基础知识;实操部分60分,内容涵盖教学评估、教学活动和助听器与人工耳蜗的操作规范等专业技能测试。
2.3 数据处理
采用SPSS 13.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 结果与分析
3.1 不同期康复教师笔试分多重比较
不同期康复教师笔试分从高到低依次为第五期(26.35分)、第二期(25.74分)、第四期(25.59分)、第三期(25分)、第六期(24.20分)、第一期(22.70分)。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不同期康复教师笔试分存在显著性差异F (5,249)=2.30, P=0.046<0.05。LSD多重比较结果见表2。

3.2 不同期康复教师实操分多重比较
不同期康复教师实操分从高到低依次为第五期(40.35分)、第一期(39.40分)、第六期(37.13分)、第四期(35.35分)、第三期(34.65分)、第二期(33.09分),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不同期康复教师实操加权分存在极显著差异F (5,249)=7.06,P=0.000<0.001。LSD多重比较结果见表3。

3.3 不同专业背景康复教师成绩比较
采用t检验对专业与非专业类康复教师的总平均分进行考察,结果显示两类康复教师存在显著性差异,见表4。

3.4 地级市与县级市康复教师成绩比较
采用t检验对地级市与县级市康复教师笔试分与实操分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地级市与县级市康复教师在笔试与实操两个变量上均存在极显著差异,见表5。

3.5 康复教师总分频数分布情况
听障幼儿康复教师的专业水平整体较低,38.8%的教师未能通过考核,36.5%的受训教师基本符合专业要求,获得优秀的老师仅占3.5%,表明康复教师整体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详见表6。

4 讨论
4.1 不同期听障幼儿康复教师专业水平分析
综合笔试与实操的统计结果可以发现,第一期听障幼儿康复教师为经验型教师,操作能力稍强,理论素养却较差。第五期康复教师为理想型师,表现为理论和实践的能力都较强。原因可能有两方面:①该期教师全部为地级市教师;②该期教师人数最少。由于地级市教师的入职门槛较高,保证了康复教师基本的学历要求与提升潜能。较少的培训对象容易实现小组辅导与效能管理,收到较好的培训效果。第二、三、四、六期康复教师为待提高型教师,其专业理论基本合格,但操作能力欠佳。这批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康复教师远没有达到专业康复人员的从业标准,是需要接受教育培训的主要对象。
4.2 听障幼儿康复教师专业水平整体偏低
本研究结果显示,虽然不同期教师之间有差异,但差异不大,整体水平偏低。从研究对象的基本资料可以看出,广东省听障幼儿康复教师的学历偏低,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仅占35.4%,高中及以下学历者占16.2%。邓文翠等对广东省听障幼儿康复教师的调查显示,22%的康复教师持高中学历,即接近四分之一的一线康复教师学历不合格 [1]。在美国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学历普遍很高,其中以硕士、博士学位者居多 [2]。我国特殊教育起步较晚,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主体是中等师范学校的特教班(部)和由此类学校转型的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宗旨是有针对性地为某类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培养师资,目前全国只有5所部属高等师范大学和两所地方师范大学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理论水平较高的特殊教育通才 [3]。大 多数普通师范院校未开设特殊教育课程,造成特殊教育师资短缺。近年来,用人制度的限制使得一部分接受过特殊教育的毕业生流失。在听障幼儿康复教师数量远不能满足需求时,部分非教育、康复专业的低学历人员进入康复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听障幼儿康复教师的整体水平。
4.3 听障幼儿康复教师理论与实践脱节
虽然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并不是因果关系,但是听障幼儿康复教育活动的特点要求康复教师必须掌握缜密、系统的专业知识才能熟练灵活地进行操作和实践。听障幼儿学习与言语能力的评估鉴定、个别化教育方案的制订、行为改变技术的运用等都需要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来指导。对听障幼儿进行康复除需具备普通幼儿教育所需的基础知识外,还需根据听障幼儿康复的需要,对特殊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语音学、言语病理学、行为改变技术等专业科学理论进行整合,运用理论知识对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及决策。本研究结果显示,参加资格认证的康复教师中57.3%属非专业类毕业生,他们没有获取国家认证的教师资格证书。2004年,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制定了《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在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从事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在岗专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每期培训班理论与实操学习共10天,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方能上岗[4]。对于非教育和康复专业的新教师来讲,实践能力与特殊教育理论几乎为零,短短10天的培训对他们来说是远远不够的。而且,由于工作实际需要,现有培训内容以实操为主,造成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严重。孟万金提出教师专业素质基本结构既要充分体现其导向性和适当超前性的理论高度,又要突出务实性和操作性的实践深度[5]。该理念既为高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提出了要求,也为康复机构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指明了方向。
4.4 不同地区听障幼儿康复教师专业水平差异显著
本研究统计数据显示,地级市康复教师的理论与实操成绩均显著高于县级市康复教师。此结果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①县级康复机构准入门槛较低。本调查结果显示,县级市康复教师学历普遍偏低,县级康复机构持高中学历的教师显著高于地级市;②县级市面临经费不足的问题更多。县级残联对康复教师职后培训无法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导致县级康复教师很少有机会接受最新的康复理念和技术。另外,经费不足也影响了县级康复机构硬件设施的配置,如评估工具与玩教具的配置,专业技术设备的配置等,这同样影响了教师教学与康复技能的发展与提高。
5 对策
5.1 把康复机构纳入当地教育部门,实施规范化管理从本研究结果可以看出,阻碍康复教师专业发展的首要问题是特殊教育教师的从业资格
管理,由于康复机构未纳入当地教育部门统一管理,造成康复机构无证上岗现状严重,大批学历较低和无教师资格证者进入。另外一个限制康复教师专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是教师编制问题,没有编制,康复机构无法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只能降低用人标准,招收低学历人员。郭在祥曾提出制定康复教师资格管理政策的建议,即完善康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功能建设;确立规范、科学的康复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建立监控和申诉机制;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康复教师的“入口”关等作为解决该问题的对策思考[6]。笔者认为如果康复机构归属教育部门,在用人制度与教师待遇上统一管理,那么康复教师队伍将有可能健康发展。
5.2 提高康复教师待遇、落实特教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31条明确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各省市也相继落实了国家规定,但该政策在基层康复机构并未完全落实,大多数聘任人员薪酬较低。管理部门在关注康复效果的同时,更应该贯彻人性化精神,切实提高康复教师的待遇,落实特教津贴,为吸引高素质人才营造良好的从业环境。
5.3 开展多元化专业培训,满足不同层次康复教师的个性化需求
目前广东省听障幼儿康复教师专业水平差异悬殊,省康复协会可以发挥省中心巡回指导和技术示范作用,根据基层康复教师的现状,有目的、有计划、分层次地定期组织不同形式的培训,满足不同水平康复教师的个性化需求。培训目标和形式应该是多元的,培训目标不仅仅限于传达新信息、新知识,还应包括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发展意识等要素,以培养反思型、研究型教师的理想模式为宗旨。培训方式提倡参与式学习,通过创设情境,引导参与者在活动和体验中反思自己的经验和观念,在交流和分享中学习他人的长处,产生新的思想、新的认识,从而实现自我提高,并采取行动改善现状[7] 。
5.4 开展“行动教育”,加强教师合作学习
教师是在教育行动中成长的,不同的处理实践教学情境的行动方式是专家教师和新手教师的关键性区别。教师成长和发展的关键在于实践性知识的不断丰富,实践智慧的不断提升。“行动教育”是基于课例的、研究者与教师合作的、课例讨论与行为自省相结合的全过程反思在职教育模式。“行动教育”的目标是寻找解决问题的策略,主体是研究者与一线教师紧密合作,关键是关注小组学习、主体悟性和技术平台。“行动教育”强调以课例为载体,十分重视现场观察、录像分析、案例研究、视频课例等技术,作为教师学习与研究的工具[8]。
教师合作学习指教师结成同伴关系、在一起工作,通过共同阅读与讨论、示范教学、课例研究,特别是系统的教室观察与反馈等方式,学习并彼此分享新的知识,改进教学策略,进而提高教学质量,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教师合作学习有利于激发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发掘和利用教师的群体资源[9]。美国学者伯瑞克豪夫(Brinkerhoff)和吉尔(Gill)对成人学习的相关研究报告进行了元分析,结果表明,成人90%的新学习是通过在工作中的自我发起学习活动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在工作场所之外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训活动[9]。因此,教师寻求同事间的合作与互动,时常从他人那里获取有价值的信息提升自己的专业内涵,是新时期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理念和途径。
参考文献
[1] 邓文翠,徐建华.广东省聋儿康复教师师资队伍现状调查分析及其对策.首届国际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会议论文集,2007.236-239.
[2] 胡平平.美国特教的印象及思考——中国特殊教育代表团访美报告.http://ahtj.hfjy.net.cn/TJXW/TJXWWJ/wj55HTML.2005-03-15.
[3] 唐春梅,戚慧平.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培养的问题与对策.中国特殊教育,2006,8:34-39.
[4]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资料汇编.2010-4-30.5.
[5] 孟万金.全纳教育理念下教师专业素质及专业化标准研究.中国特殊教育,2008,5:13-16.
[6] 郭在祥.康复教师专业化现实与策略思考.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08,4:50-51.
[7] 吴卫东.教师专业发展与培训.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5.228-229.
[8] 王洁,顾泠沅.行动教育——教师在职学习的范式革新.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35—41.
[9] 连榕.教师专业发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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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万选蓉:给孩子真正需要的

搜狐教育主持人:您非常关注孩子们的教育,今年有一些新闻,其实也是一直都有的现象,孩子们的作业负担非常重,家长会让孩子们参加很多培训班,这样的现象怎么样才能真正有所改善?
万选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这个现象从好的方面来说,说明我们国家的父母是注重人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才。但是也反应出一个问题,我们现在很多父母不知道儿童是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他们的身心的一些需要,而且有很多东西可以说不应该拔苗助长,对望子成龙不应该有什么非议,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好,但是应该科学地对待,这个年龄段应该怎么样,这个年龄他们到底需要什么。这个很重要。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每一位家长应该知道一个人的一辈子,都是在不停的学习,由浅入深,由易到繁,由易到难。这个过程是每个人获得知识的过程,由简单的到复杂的、由易到难、由具体到抽象。这些规律作为家长应该很好地掌握,我们一辈子都要学习,何必在年幼的时候让他负担这么重呢?这个时候应该让他非常快乐、非常高兴、非常幸福地渡过。
特别是儿童阶段,他需要听童话的时候我们讲政治经济学,他肯定不愿意的。如果这个时候我们讲童话、讲寓言、讲很多真善美的东西,他再大一点的时候就会知道很多理性的东西,这点很重要。
搜狐教育主持人:您一直致力于聋儿的康复和教育事业,经过多年努力,您觉得社会上对聋儿的关注有没有改善?
万选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现在我们国家对聋儿的关注改善很多。因为聋儿康复、聋儿的教育代表了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体现,一个国家的文明对待残疾人的态度肯定是平等、参与、共享。现在聋儿事业在全国发展得很好,康复中心很多,孩子们基本上从出生开始就能够得到干预,早发现这点在我们国家做到了。另外早使用助听器,或者人工耳蜗,目前国家在贫困地区,这些器材很多城市都是政府包干。
另外早训练、早康复,聋儿有一种教育康复,不但是教他说话,还要教他怎么做人,教他接受很多健全孩子需要的东西。身体要健康,要聪明,要有聪明的头脑,要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有很好的审美情趣,这是正常儿童需要的,残疾儿童也都需要。
因为我已经68岁了,现在致力于很多健全儿童的工作,为什么呢?健全儿童和聋儿都是儿童。
搜狐教育主持人:都有儿童的需要。
万选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对,都有儿童的特点。比如残疾儿童要做的事更多,我觉得我能够把一个残疾儿童教会他说话、教会他听,让他上正常小学,对健全儿童来说就很容易了,所以我做很多健全儿童的工作。
搜狐教育主持人:接下来想问一个比较个人的问题,您认为自己是一个怎么样的家长呢?
万选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我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家长,因为我的儿子是个聋儿,我教会他说话、上正常的小学、中学、大学,现在是北京电影学院院长的博士生。我做家长的过程中,我自己认为是一个能够和孩子共同成长的家长。因为很多东西我们是在共同学习。所以我也很感谢我的孩子,如果没有我的孩子,可能很多工作不会做,我是和孩子共同成长的家长。
搜狐教育主持人:感谢您接受我们的专访,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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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捐赠北京第三聋人学校

聋康网讯 12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相关领导、老师及中心志愿者来到北京市第三聋人学校,就人大法学院与第三聋人学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行了洽谈、签约,并为该校学生赠送大量图书。
聋康网相关专家指出,人大法学院与北京市第三聋人学校的合作,不仅仅体现的是对听障学生的关爱,更是一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性合作。对于听障学生及法学院的学生都会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听障学生来讲,法学院的老师和志愿者会教给他们很多法律知识,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逐渐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另一方面,还会带动更多的人关爱残疾孩子,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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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蜗植入术与听觉言语康复

——专访李永新教授
2009至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了“中国残联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卫生部、中国残联于2009年和2010年共确定北京协和医院等27家医院作为项目定点手术医院,为1500名贫困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并提供术后康复训练经费。截至目前,3年项目任务已全部完成。
2012至2015年,新一轮项目即将启动,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对16000名重度、极重度听障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受益人群进一步扩大……
一部分人工耳蜗植入者术前低频区可能有残余听力,这些残余听力对植入人工耳蜗后言语康复意义重大。但是,人工耳蜗植入后如何保留下这部分残余听力取决于几个因素,我个人觉得60%左右取决于产品,30%左右取决于手术医生的手术技巧,10%取决于药物、护理等其他细节的把握。——李永新

采访李永新教授就不能不提到“微创人工耳蜗植入”这一先进技术。作为国内人工耳蜗植入领域的知名医生和专家,李永新教授不仅做得一手漂亮的手术,而且对国内外人工耳蜗植入术的发展现状有着敏锐的洞察,从他的专访中我们对人工耳蜗及微创技术会有更深刻的了解。
微创:耳蜗植入术新趋势
李永新教授在《微创人工耳蜗植入技术》一文中是这样定义微创技术的:
微创手术,是指利用当代先进的电子、电热及光学等技术设备,以电子镜像代替肉眼直视,以细长器械代替手术刀,力求以最小切口路径和最少组织损伤完成对体内病灶的观察、诊断及治疗。它强调将仅治病模式向治人模式转变,进而达到人性化的治疗目的。
李教授在接受聋康网记者采访时强调,微创技术较传统手术更为人性化,为患者保留一些正常的生理功能,使其从耳蜗植入中获取最大的益处。在这个技术中有两点是十分重要的。第一,切口小,这一点可以保证手术过程中出血少,术后疼痛轻、恢复快、瘢痕细微或无瘢痕的特点,更强调手术植入者的美观,治疗更加人性化。第二点也是微创手术最为难能可贵的一点,那就是尽量保证耳蜗的完整性,最大限度保留植入者的残余听力,为声电联合刺激模式以及未来更先进技术的实施创造基础、为接下来的听觉言语康复提供有利条件。
那么微创技术的实施效果会受到哪些因素影响呢?李永新教授指出,开机后能否保留残余听力60%左右取决于产品,30%左右取决于手术医生的手术技巧,10%取决于药物、护理等其他细节的把握。对于产品,李教授指出,为了避免对耳蜗造成破坏,对产品电极的选择十分关键,耳蜗植入术最理想的电极应该是既细又软,这样在插入电极的过程中对耳蜗内结构的损伤就会大大降低,残余听力也会最大限度保留。但是,这种电极无疑加大了手术实施的难度,对手术医生的手术技巧要求也就更高了。
从2004年出国学习微创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到现在已经将近7个年头,谈及这些年微创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在国内的发展,李教授很高兴的告诉记者,近年,关于这一技术的研究不断增加,今年的论文明显要多一些。虽然现在国内对于这一技术仍然存在分歧,但是术后效果的凸显以及相关领域配套技术的成熟,使这一技术越来越被更多的人认可。他相信,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一个过程,这一技术在国内的推广也一样,未来,会惠及更多的听障儿童。
优势:微创技术与听力语言康复
那么,从听障儿童康复训练角度来讲,微创人工耳蜗植入术又有哪些优势呢?李教授指出,微创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对患者残余听力的保留为康复训练提供了多方面的有利条件。
首先:对汉语声调的识别十分有益。我们知道,汉语有四声,是对声调要求很高的语言。所以这一点对国内的孩子来讲是十分重要的。李教授举例说,我们经常会发现上世纪90年代初植入耳蜗的孩子说话往往都会很“平”,没有抑扬顿挫,当你进一步了解时就会发现,这些孩子很大程度上在做完手术后基本没有任何残余听力。
其次,有利于孩子将来学习音乐。音乐不仅对对声调有要求,覆盖频率范围也比较广。而残余听力(残留低频听力)得以保存之后,患者感受到的频率会更为广泛,对声调的识别会更准确,所听到的声音也就更为细腻真实。
第三,提高语音辨别能力和声源定位能力。声电联合刺激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助听器+人工耳蜗。微创手术之后,患者获得的是中高频听力,残余低频听力会被保留,而助听器对低频听力刺激效果好,因此残余听力保存之后,患者再在同侧配戴一只助听器,其听觉能力就会大大提升,对噪音环境中声音的分辨能力会提升。李教授指出,这一观点在临床科研工作中已经得到验证。
第四,微创人工耳蜗技术伤口小,愈合快,缩短了开机时间,为术后康复训练也争取了时间,尤其是对于语言学习关键期的孩子来讲,这些时间是非常珍贵的。
第五,有利于术后效果的保持。为孩子实现真正的康复提供更长久的保障。因为微创技术在尽可能保证耳蜗完整性的同时就最大限度降低了对螺旋神经细胞的损伤,保留了其功能,同时也就保证了植入效果的持久性。
展望:人工耳蜗与植入技术发展
谈及发展,李教授指出,产品和医生水平是未来发展的关键点。
从产品层面来讲,国产人工耳蜗的面市在减轻国内患者经济负担的同时也以其先进的技术为听障患者的康复创造了更大的机会。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未来,各品牌人工耳蜗在产品技术上也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而这些,都为人工耳蜗植入技术的发展,植入效果的提升创造了条件。
从医生层面来讲,随着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的增多,国内医生接触国外先进技术和理念的机会也不断增多,也就有了更多学习的机会,相信未来会有更多高技术水平的医生出现。
正如李永新教授所说,随着整个系统的完善,微创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必定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不管是从手术手法还是手术效果上都会有所突破,这对于改善患者的听力语言状况以及国家人工耳蜗救助政策的真正落实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年,是人工耳蜗植入术自身发展的关键年,更是其推动国家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救政策落实的关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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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办听障儿童康复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者 关威 孙娜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推算,北京市有0~15岁残疾儿童2.25万,再加上大量外地来京康复的残疾儿童,靠仅有的几家公办学龄前康复机构远远不能满足康复需求。近几年,北京市涌现出一批初具规模的民办听障儿童康复机构,民办康复服务机构在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全面了解北京市民办听障儿童康复机构的康复服务情况,本研究对8家民办机构进行了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机构的管理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北京市共有15家听障儿童康复机构,其中5家为公办机构,其余均为民办机构。10家民办机构中有1家以培训为主要形式,另1家没有参加本次调查,其余8家均参与了本次调查,其情况基本能反映出北京市民办听障儿童康复机构的整体特点。
1.2 方法
自编调查问卷,其中的师资状况、康复对象等情况由机构负责人或教学主管填写,其他信息
由访谈或查看档案得知。
2 结果
2.1 服务对象情况
8家听障儿童康复机构康复对象总人数为486人,最多的167人,最少的25人。其中学龄前(1.5~6岁)康复对象人数为305人,占总数的63%。
服务对象中82%为非北京户籍儿童。除听障儿童外,几乎每个康复机构中都有几名非听力障碍儿童,有的是伴有听力障碍的多重残疾儿童,有的则是单纯智障、脑瘫或自闭症儿童。
2.2 人员配备情况
2.2.1 人员结构
民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多由管理人员、康复教师和后勤人员(一般包括厨房工作人员和会计)构成。8家机构康复教师总数为123人,最多的为29人,最少的为4人。康复教师人数与康复对象人数的比例差异较大,最大的为1: 2.2,最小的为1: 9.3。这8家机构均没有配备专职的听力检测人员,只有一家机构配有专职的保健医,大多数机构都没有对听障儿童进行例行的体检。保育员由各班的康复教师兼任,这些教师没有接受过幼儿保育方面的职业培训。
2.2.2 师资结构
民办机构教师多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详见表1;民办机构的教师85%以上为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详见表2;民办机构教师三分之二不具有特殊教育相关专业背景,且三分之一教师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详见表3;民办机构教师从事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年限一半为3年以上,一半为3年以下,详见表4。综上所述,北京市民办听障儿童康复机构的教师以学历低、特殊教育背景薄弱、缺乏康复教学经验的年轻教师为主力。



2.3 康复模式
民办机构的康复模式基本一致,有寄宿制、全日制、点训制、上门服务4种方式。由于康复对象多为外地生源,家长为了维持生计,留在户籍地工作,因此大多数家庭都选择了寄宿制。全日制多为北京户籍的孩子。点训制大多是白天在附近上普通幼儿园或小学的孩子,放学后接受一两个课时的训练。只有个别机构提供上门服务。
2.4 康复形式和内容
民办机构的课程主要为集体课和个训课。个别场地较大的机构开设了感觉统合训练。集体课的内容多围绕社会、健康、语言、科学、艺术几个领域制订教案。个训课的内容则以听力和言语训练为主。
北京市听障儿童康复机构目前没有统一的康复教材。这8家机构中除一家有自己的教材外,其他机构都是参考各种课程材料,作为单次课的训练内容。课程很随机,缺乏连续性。
2.5 收费情况
各民办机构的收费水平差异较大。寄宿制收费标准最少为1800元/月,最多为3000元/月,平均为2430元/月。全日制收费标准最多为2200元/月,最少为1280元/月,平均为1500元/月。以上费用都包括了个别化训练的费用和食宿费。点训的费用比较一致,一般为100元/40分钟。由于很多康复对象的家庭比较贫困,因此各机构都会对这些家庭的费用适当地减免。
3 讨论
3.1 康复教师素质有待提高
从本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北京市民办听障儿童康复机构的康复教师整体素质较低、师生配比不高。民办机构的办学条件简陋、待遇低,招不到高水平的教师是导致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1]。要解决这一问题,有两个重要手段。
首先,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据了解,民办机构教师工资基本在1000~2000元/月左右,目前只有少数几家机构为教师购买了三险。教师每周平均工作6天,有时还要加班。大多数教师都是非北京户籍,24小时吃住在机构。除了康复训练外,有的老师还要担负听障儿童的保育工作。紧张的工作与微薄的收入不相称。提高工资水平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可以有效防止专业人才的流失。最近几年,北京市残联会对民办康复机构进行年终评估,对评估合格的机构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奖金。但这部分资金如何使用却没有部门监管。因此除了要加大资金支持外,还要将这部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政府的投入真正用
到教师身上。
其次,要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对于非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而言,其职后培训首先应该是特殊教育专业培训,这是一种岗前系统培训,他们需要取得相当于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特殊教育专业进修合格证书才能任教。
目前民办机构对新入职的教师只有不同程度的机构内培训。这些培训既没有教材又没有记录,大多只是观摩有经验的老师上课或担任配课老师,时间一般为两周到一个月。这样的培训缺乏系统性、计划性、科学性,因此很难保证效果。为了不影响正常教学,除了参加北京市残联组织的全员培训外,民办机构很少派老师参加其他培训。
因此,应针对新入职教师的基本特点组织系统的培训。针对其他非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老师,
培训课程应该包括听力学基础知识、听障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特殊教育学理论、康复教学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培训形式也应该是理论讲授与实践操作、观摩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3.2 机构的管理有待规范
从上述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北京市民办听障儿童康复机构缺乏规范的管理。下面从几个方面
进行论述。
3.2.1 从业资格 各听障儿童康复机构的经营范围都是听障儿童康复训练或言语训练,但很多机构中都接收了少量单纯智障、脑瘫或自闭症儿童。出现这一现象可能有3个原因,一是机构为了解决生源问题;二是这些儿童没有找到交通便利的智障或自闭症康复机构;三是这些儿童的家长想给孩子寻找一个认知缺陷比较少的环境。但是对这些儿童的康复训练超出了听障儿童康复机构的经营范围。另一方面,这些儿童并没有接受针对性的训练,他们只是跟随班里的听障儿童参加日常的活动,负责训练这些儿童的教师也没有参加过相关的培训。
3.2.2 人员配置 合格的学龄前儿童听力语言康复机构除了应配备充足的康复教师外,还应该配备至少一名保健医和听力检测人员。尤其对于以寄宿制为主要模式的机构来说,专职保健医可以随时保障儿童的健康。可是目前大多机构都没有达到要求。
3.2.3 康复教师资质 国内外对康复师资有很多法律法规上的规定。如中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美国规定一名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至少要取得普通学校教师的任职资格与特殊学校教师的任职资格,如果服务的对象是视障、听障、智障、自闭症等类别的特殊需要者,还需要拥有这些领域的专业证书。从本调查结果可知,北京市民办机构只有三分之一的教师来自特殊教育相关专业,另有三分之一的非教育专业教师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
此外,从调查中还发现,民办机构的收费标准参差不齐,不合理的收费可能会损害听障儿
童家庭的利益。
要解决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加强对民办听障儿童康复机构的管理。机构注册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双管齐下,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民办机构审批程序,对于超范围经营、人员配置不合格、教师不符合资质要求、收费过高的机构不予颁发执照,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在每年的年审或评估中,细化评估标准,对于违规操作的机构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从业资格。
参考文献
[1] 杨福义,张福娟,刘琳.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调查研究.中国特殊教育,2009,6: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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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向前一步还是两步?

作者:David JIANG(加拿大) 王 杰
什么是成功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有人说筛查率超过95%,有人说转诊率低,还有人说随访时间长。笔者认为这些回答各有其理,关键在于衡量新生儿听力筛查成功与否的标准是向前一步还是向前两步的问题。严格地讲,新生儿听力筛查仅仅是在一个幼小生命从出生到成长的漫长过程中,保护其脆弱的听力健康的开始。新生儿听力筛查最根本的不是数字的统计,而是通过筛查后,得到确诊的听障幼儿在日后能否与健听人一样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一员。从出生时的听力筛查到系统的回访和复查,然后从听力诊断到康复,再从进入学校到就业工作,新生儿听力筛查其实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的第一步,随之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均是环环相扣,步步相连,缺一不可的。
国内外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蓬勃开展,美国从最初38%的筛查率,已经大幅提升到97.4%(2009年) [1],中国部分城市的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也超过95%。从数据来看,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的提高似乎已经接近其饱和临界点。其实,最新的研究结果显示,在快速提高的筛查率背后,新生儿听力筛查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其核心便是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成功与否,并不能由指标来评价,只有通过其过程来体现。简而言之,新生儿听力筛查只是一个过程的开始,并非终结。这便是本期听力学小词典希望传递的一个主要信息。
1 何为“medical home”?
美国是全球最早开始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国家之一,从1993年夏威夷州立法至今,已近20年。此间由美国7个学术和卫生福利组织以及部分个人撰写,并由美国儿科学会发布的《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2000年蓝皮书:早期听力检查和干预原则及指南》和《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2007年蓝皮书:早期听力检查和干预原则及指南》(以下简称《听力筛查蓝皮书》)这两份重要文献,为推动美国新生儿听力筛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听力筛查蓝皮书》提倡的“1-3-6新生儿听力筛查原则”,已经在全球范围得到广泛认可和大力推广。这个原则要求新生儿在出生后1个月内接受听力筛查,3个月内得到听力全面诊断,6个月内要求被确诊听力损失的患儿开始进行听力康复,其目的是确保对听力损失婴幼儿的早期诊断和及时干预,从而争取在交流、认知和社交技能等方面获得最佳效果。
这两份文献在国内已有大量介绍,对各地开展和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起到了指导作用,同时也成为中国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比如卫生部颁发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中国残联等制定的《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和《北京市0~6岁儿童听力筛查、诊断管理办法》等。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各地筛查项目以及学界的协同努力,推动了相关学科在理论、科研、技术和临床实践等各方面的发展。显然,新生儿听力筛查已经成为中国听力学发展最快、成绩最为显著的领域之一。
显然,理解和认识《听力筛查蓝皮书》对于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关注的是这份文献为搭建新生儿听力筛查框架提出的新理念,尤其是“medical home”一词的释义。2007年的《听力筛查蓝皮书》使用“medical home” [2]一词多达26次。这里“medical home”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一个具体的物理地址,还是某种抽象含义?从字面上看,似乎并不难以理解,但是将其字面意义纳入到整个文献中去,又好像词不达意。
美国儿科学会对此的解释如下:“A medical home is not a building, house, or hospital, but rather an approach to providing comprehensive primary care. A medical home is defined as primary care that is accessible, continuous, comprehensive, family centered, coordinated, compassionate, and culturally effective[3].”这段话可译成“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是大楼,也不是房子,更不是医院,而是负责提供全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途径。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被定义为具有可及性、持续性、全面性、基于家庭、协调一致、充满爱心和尊重文化差异而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很清楚,这段释义和“medical home”的字面意义是不同的。
根据美国儿科学会的定义,笔者建议将其译成“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这是一个新的概念,一个新的听力健康服务模式,强调家庭和专业人士的沟通,推崇患者和服务机构的相互信任,提倡服务地点和时间的无缝链接等。
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这个概念源自1967年美国儿科学会出版的《儿童保健标准》一书,在1992年,美国儿科学会将其上升为一种为儿童提供全面医疗卫生服务而涉及各个层面的新型保健理念;2002年由美国儿科学会在《儿科学》杂志公布,成为该学会一项具有指导性的重要原则。此后,由于其丰富的内涵和字面所表达的具体形象有别,容易误解,加之当时这个理念和美国医疗服务报销体系尚未完全对接,导致在具体实施中问题频现,于是在2008年,美国儿科学会再次颁布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希望进一步全面推广。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2007年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首次将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这个概念纳入新生儿听力筛查范畴。在此基础上,对2000年《听力筛查蓝皮书》做了若干重要修改和更新,强调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实施只有通过相关医学、保健专业人士和政府卫生部门系统配合协同,才能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要求患者家庭由原来仅仅是接受服务的对象,变成听力筛查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成员,发挥其积极作用。
目前,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经成为美国儿童保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新生儿和儿童听力保健,美国儿科学会在其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网站中明确阐述其使命:“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所有儿童和青少年,包括有特殊需求的儿童,能纳入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而享受具有可及性、持续性、全面性、基于家庭、协调一致、充满爱心和尊重文化差异而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显然,充分理解“medical home”一词的深刻含义,熟悉美国儿童健康管理体制,将加深我们对2007年《听力筛查蓝皮书》涉及的社会、行业和政治背景的认识,有助于更有效、更全面地实施该文献提出的听力筛查具体措施和流程。比如2007年《听力筛查蓝皮书》第一段解释了听力筛查的“1-3-6原则”,并指出:“Regardless of previous hearing-screening outcomes, all infants with or without risk factors should receive ongoing surveillance of communicative development beginning at 2 months of age during well-child visits in the medical home .”根据前面对“medical home”的解释,可以将其译成“无论前期听力筛查结果如何,所有有高危因素或者没有高危因素的婴儿,从出生后2个月开始,在由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的保育回访期间内,其交流能力发展状况必须得到持续监测。”笔者认为,正是这一句话,精辟地概括了2007年《听力筛查蓝皮书》最为重要的一个观点:新生儿听力筛查是育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一部分。而这句话在2000年《听力筛查蓝皮书》中是没有的。
2 新生儿听力筛查仅仅是开始
在过去近20年的实践中,新生儿听力筛查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远远超出作为学科发展的学术意义和作为维护公众健康的措施所带来的社会福利效益,其影响已经渗入对先天性疾病的预测、筛查、预防、干预和康复等各个方面。根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公布的最新数据[1],美国2009年出生的400万新生儿中,根据早期听力筛查干预项目的统计,接受听力筛查总人数达到390万人,占当年出生新生儿的97.4%,如果去掉当年出生后死亡和拒绝接受筛查的人数,2009年实际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98%,比2007年筛查率增加了0.6%。未通过筛查的新生儿人数占1.6%,比2007年下降0.2%,其中确诊听力损失婴幼儿5064人,占未通过听力筛查人数的8.9%,新生儿听力损失发生率为0.14%,比2007年高0.02%。
如图1所示,从2007年开始,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的增长已经开始保持平缓,增长幅度不到一个百分点[1]。

新生儿听力筛查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最近一些新生儿听力筛查跟踪研究的结果却令人担忧。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没有通过听力筛查的56784名新生儿中,有44.6%(25331名)在之后的随访中丢失,即近半数新生儿未能走完“1-3-6”这个过程,没有接受听力诊断。依此计算,美国新生儿听力筛查近一半的工作可谓白费了。
接受了听力诊断服务的新生儿后续状况也并不乐观。数据显示,5064名确诊患有听力损失的新生儿中,只有67.6%(3445名)接受了早期干预服务,排除死亡或者离开美国等原因外,仍然有31.4%的确诊患儿没有接受干预服务,其中1248名新生儿(24.5%)是因家长不配合,或无法联系,或原因不详而最终没有接受康复和干预服务。这表明即便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超过95%的标准,如果没有走完整个流程,听力筛查也难以视为成功。
这一状况也从其他研究中得到证实。Spivak等[4]对2001~2006年接受听力筛查的11.4万名新生婴儿数据分析的结果显示,期间的转诊率是1.2%(1339名婴儿);1222名婴儿接受随访,其随访率高达91.3%。在随访的1222名婴儿中,855名听力正常,27名婴儿在筛查后未进行随访,340名婴儿确诊患有永久性或暂时性听力损失。340名婴儿中有192名患永久性听力损失,需要配戴助听器,但仅有107名配戴了助听器,接受助听器验配的中位年龄为35.1周,范围是3.1~247周。研究者指出,随访率高并不一定表明患者将会及时选配助听器。 根据他们的数据,只有39%确诊患有听力损失的婴儿完成了“1-3-6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这表明助听器使用比例偏低。
在分析导致助听器验配延迟和随访缺失的原因时,研究者发现有七大影响因素:①来自不同托儿所的儿童;②是否享有健康医疗保险;③儿童诊断时的年龄;④新生儿家庭住址与随访地点间的距离;⑤新生儿听力损失的类型;⑥听力损失严重程度;⑦听力损失是否有偏侧性,即是单侧还是双侧受损。在这七大因素中,诊断延迟和单侧听力损失被认为是导致助听器验配延迟和随访缺失的两大首要因素。研究表明,仅仅完成听力筛查远远不够,后期的跟踪和干预才是最重要的。
相比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患儿不能及时得到干预,新生儿听力筛查出现的“假阴性”结果则再次提醒人们听力筛查并非易事,尚有许多技术和管理问题亟待解决。2011年3月刊登在《耳鼻喉-头颈外科文献杂志》上的一篇文章指出,通过对植入人工耳蜗的新生儿的筛查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约1/3的人工耳蜗植入者居然“顺利通过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即32%左右的重度听力损失新生儿并没有被筛查出来,而是快上学时才被确诊。究其原因,研究者认为,一是因为有些听力损失患者在出生时并无明显的高危因素,而没有得到重视;二是由于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具有渐进特性,发病缓慢,很难在早期被检出。
3 结论
虽然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但其取得的成果不容否认。德国汉诺威医学院的一个研究小组,在分析2007~2010年间发表的3146篇相关论文时,筛选出379篇关于听力筛查效果的论文,通过系统分析,他们得出结论:新生儿听力筛查对于儿童言语和语言的发育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他们指出,新生儿听力筛查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具有价值:一是筛查必须和诊断相结合,并且不能有任何延误;二是听力筛查最后必须对新生儿的言语和语言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才行。
新生儿听力筛查只是儿童听力保健中的第一步,我们已经迈出了很大的一步,但是向前一步并不够,需有长远的眼光,向前再迈出两步、三步,或者更多才行。
参考文献
[1] 2009 CDC EHDI Hearing Screening & Follow-up Survey (HSFS) .http://www.cdc.gov/ncbddd/ehdi/data.htm
[2] Joint Committee on Infant Hearing JCIH Year 2007 Position Statement: Principles and Guidelines for Early Hearing Detection and Intervention Programs. Pediatrics,2007,120(4):898-921.
[3]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 The Medical Home: Medical Home Initiatives for Children with Special Needs Project Advisory Committee. Pediatrics, 2002, 110: 184-186.
[4] Spivak L, Sokol H, Auerbach C, et 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 Follow-Up: Factors Affecting Hearing Aid Fitting by Six Months of Age. American Journal of Audiology, 2009, 18: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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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听力语言康复专职教师紧缺

绝大多数聋儿不能及时语训 孩子在无声世界还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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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聋儿康复学校的校长于尚武有些着急,学校有28个编制名额,但是现在还有7个空缺,去哪招合格的教师让他有些头疼。数据显示,云南省听力残疾人63.5万人,占残疾人数的22.03%,仅次于肢体残疾的比例,言语残疾是5.8万,占残疾人数的2.01%,0~6岁听力、语言残疾为1.61万人。但据业内人士估计,该数据略显保守,实际人数可能要高于此。与此同时,全省语训老师普遍紧缺,绝大多数聋儿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学习残疾语训,只能在“无声的世界”度过他们的每一天,孩子们何时才能结束这种煎熬呢?
现 状 专职语训老师普遍紧缺
聋儿语训专业教师紧缺几乎是全国普遍存在的情况,云南省也未能幸免。云南省聋儿康复学校副校长杨桂莲介绍,学校今年有120多名在校学生,其中聋儿有近80名,多数来自农村,家庭贫困,年龄一般在3到7岁,学校开设了小班、中班和大班,着重训练孩子听与说的能力。在经过一定的康复训练后,部分聋儿可以回到普通小学,与正常孩子一起随班就读。
因为聋儿训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根据行业标准,教师与受训聋儿的比例应为 l:4至 1:6,杨桂莲告诉记者,学校仅有6名专职语训老师,等于一个老师至少要带13个孩子。“过去编制比较紧缺,我们主要是从外面聘请教师,因为全国开设康复训练专业的学校比较少,我们招进来的每一个老师都要再进行培训,才能上岗。”
这样的情况并不只存于该校,而是省内聋儿康复培训机构普遍存在的情况。省残联康复处副调研员刘芳称,目前全省的14个定点机构的语训老师多为兼职,因此不便于统计确切人数,但是专职老师紧缺的确是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对 策 聋儿低龄化训练是关键  
除了专职教师少外,如何及早做到残疾预防,让更多的聋儿进行语言训练,尽量弥补和正常人之间的差距也是工作难点。刘芳介绍,造成听力残疾的原因主要有感染性疾病、血管性疾病、药物中毒、外伤、遗传性疾病、小儿孤独症、肿瘤、爆震和噪声等。近年来,由于优生优育,先天遗传的聋儿人数正逐年减少,后天因素致聋的比例却越来越大。
“3岁以前是儿童大脑发育最快的时期,也是学习语言最关键的时期。7岁以前是学习语言的最佳期,7到12岁是可塑期,因此早发现耳聋,早配戴合适的助听器或人工耳蜗,早开展听觉和言语康复训练,康复的质量就会提升,聋儿就可以能听会说,与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达到回归主流社会的目的。”她说,目前听障儿童康复的唯一途径是通过配戴助听器或人工电子耳蜗植入手术补偿后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只要在0~6岁参加语训的孩子80%、90%都可以说话,如果错过了最佳训练时间,这些聋儿一生都将没有语言。
刘芳说,不管是进行人工耳蜗移植或带儿童助听器,只要及时得到这些东西的辅助,并参加聋儿语训训练班,教聋儿说话,那么聋儿和健全人之间的障碍就比较小。如果这些孩子在低龄的时候参加了语训,对孩子今后的生活会有质的变化。“不要进聋哑学校是最好的,一旦进入了就等于挂上了残疾人的牌子,如果这个孩子从小得到很好的康复训练,那么就会改变其一生生活,将来和健全人也没有太多区别,可选择的机会也就多了。”
困 难 高昂费用成了“拦路虎”
  
令人遗憾的是,绝大多数聋儿得不到及时训练的机会,昆明市残联康复处负责人称,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信息闭塞和高昂的费用。“现在很多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听力有障碍,首先想到去医院,如果确诊听力障碍治疗无效,医生也不会告诉家长可为孩子做康复训练。”
  
据该负责人介绍,昆明语训中心培训大概只有100多个孩子,“按照昆明的人口基数来说,这个数字非常少,在残疾发生几率较高的农村,以及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知道残联还有进行康复训练的并不多,因为信息的闭塞和相关部门信息相互传递不畅通,往往耽误了孩子的最佳训练时期。”
  
除了信息不畅通外,很多家庭也因高昂的费用放弃了治疗,据介绍,每年国家都有免费语训名额,但是名额十分有限,更多的孩子想要接受治疗只能选择自费,“自费的费用很高,仅助听器一项,从几千到上万的都有,助听器电池更换的费用也很高,此外,语训学校一个月的费用大约在1500元~1600元左右,一般的家庭很难承担。”
  
“能不能在卫生系统和残联内部有一种联动机制,医院加大新生儿筛查工作,一旦在医院检查发现问题可第一时间和残联取得联系,残联可以对孩子进行跟踪,如果治愈确实无望,那么残联就着手进行语训。”他呼吁,从源头上进行把关,及早发现并帮助更多的听力障碍儿童,“当然,因为费用高昂,希望全社会以及爱心企业能为这些家庭分担一些。”
希 望 给聋儿一份关爱和包容
  
今年9月份,看到刚上一年级的9岁儿子小嘉的试卷成绩:语文99分,数学97分,龚女士忍不住哭了,虽然孩子上学晚了,但是终于像个正常孩子一样了。7年前,龚女士和丈夫发现儿子似乎听不到她的喊叫声,担心孩子有问题,赶忙把孩子带到曲靖的医院去看,医生给出了没有问题的结果。然而直到孩子5岁时,仍然不会说话, 虽然家里老人总说,没关系,慢慢就会说了,她心里仍然不踏实,又抱着孩子到昆明看病,这次她才得知自己的担忧成真了,儿子听不到声音。
“最后我们又到处打听,把孩子送到了盘龙区语训中心,用了2年的时间,孩子终于可以跟人交流了,就是只听得懂普通话,听方言还有障碍,都是我把孩子耽误了,如果能早几年让他接受训练,肯定效果更好。”提起儿子,龚女士总有一种自责。
孩子能上学且成绩不错,龚女士心里的大石头算是落了地,但是她仍然对孩子的前途以及社会地位有些担忧,“刚去学校的时候,老师不愿接收,总把孩子定性为残疾儿童,觉得可能会拖班上的后腿,我们家长心里很难受,其实我儿子智商没有问题,只是听力有障碍。”
她说:“每个家庭都有孩子,作为一个母亲,我希望社会能多关注尊重像我儿子这样的孩子,其实经过培训,他们和正常的孩子区别不大,希望社会能包容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