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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聋儿康复中心建设与发展规划(2001―2005年)

省聋儿康复中心是省内聋儿康复工作的技术资源中心和业务管理部门。省级聋儿康复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关系到全国聋儿康复工作体系的巩固与完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聋儿康复中心的业务功能,提高工作水平,实施“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管理,依据《中国聋儿康复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与配套实施方案》特制定本规划。力求从2001年到2005年的五年时间里,切实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创造性开展工作,全面提升省聋儿康复中心的整体服务效能和工作质量,确保聋儿康复事业“十五”计划任务的全面完成,为逐步建立中国聋儿康复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机制奠定基础。
一、职能与任务
依据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省聋儿康复中心承担的主要任务是:
――参与全省聋儿康复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分解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巩固、完善听觉康复、语言训练和社区指导三大业务功能,发挥技术资源中心作用;实施管理职能,指导基层聋儿语训机构专业建设;开展二级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完成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任务。
――加强聋儿康复方法研究和新技术引进,逐步开展人工耳蜗术前评估和术后康复服务业务,重建聋儿听觉,提高聋儿康复质量,使受训聋儿入普小普幼率达到80%的水平。
――建立省内“听力助残”助听器供应、验配一体化的社会服务网络,使接受康复训练的聋儿全部能配戴适用、优质、价格合理的助听器。
――积极参与省内早期干预运转机制建设,承担聋儿早期干预技术支持和服务任务;规范、加强聋儿家长学校总校管理,开展社区家庭聋儿康复,实现聋儿就近就地培训目标。
――配合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省残联教就部、康复部,做好“长江新里程计划”聋儿语训师资培养项目的招生、分配工作及“助残日”、“爱耳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建设原则
为完成上述主要任务目标,各省聋儿康复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机构基础条件,选择、确定自身的建设与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地开展聋儿康复工作。
――省聋儿康复中心建设与发展应以强化省内聋儿康复技术资源中心作用和发挥业务管理职能为重点,既要重视加强机构硬件建设,又要注意发挥机构整体效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将聋儿康复事业纳入地方总体发展规划,规范聋儿语训收费标准,实现统一管理,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聋儿康复工作独立运行机制。
三、类别划分
依据目前省聋儿康复中心的建设现状、职能发挥情况,综合机构发展潜能及其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从聋儿康复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要求出发,对全国31个省聋儿康复中心进行“三类”机构划分,以明确发展方向。
一类机构 目前机构独立建制、基础设施达标、功能发挥良好或地处经济发达地区,具有发展潜能的省级聋儿康复中心。
二类机构 目前有机构建制、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具备三大业务功能或地处经济较发达地区,具有发展潜能的省级聋儿康复中心。
三类机构 目前基础建设、业务功能基本能满足本省工作需求,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省级聋儿康复中心。
四、发展规划
一类省聋儿康复中心
康复管理:参与省内聋儿康复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直接负责本省聋儿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发挥宏观 管理职能,实施业务指导。
康复研究:开展聋儿康复早期干预和社区家庭康复研究、 聋儿康复技术方法研究和听力语言康复科学 信息研究。
医学康复:具有耳聋预防、耳聋诊断和鉴别诊断、耳聋病 因分析、学习能力测试、听力筛查、耳模制作、 助听器验配、耳内机定制、助听器维修、人工 耳蜗术前评估和术后调试及听力康复评估等医 学、听力学康复功能。
教育康复:具备针对不同发展特质的聋儿开展听力语言康 复教育、聋健合一教育、随班就读后续指导和 实施个别化教育的能力,康复效果明显,入普 小普幼率达到70%的水平。
社区康复:开展聋儿早期干预、家庭康复指导、家长培训、 网上远程指导和信息咨询,以及“听力助残” 助听器一体化社区康复服务业务,并在全国聋 儿康复工作中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类省聋儿康复中心
康复管理:巩固和加强自身建设,参与本省聋儿康复工作 计划的制定,直接负责组织实施,发挥宏观管 理职能,实施业务指导。
康复研究:开展聋儿康复技术方法研究和听力语言康复 科学信息研究。
医学康复:具有耳聋预防、耳聋诊断和鉴别诊断、听力检 查、耳模制作、助听器验配、助听器维修和听 力康复评估等医学、听力学康复功能。
教育康复:具备开展听力语言康复教育、聋健合一教育、 随班就读后续指导教育的能力,康复效果明显, 入普小普幼率达到60%的水平。
社区康复:开展聋儿早期干预、家庭康复指导、家长培训、 网上康复宣传,以及“听力助残”助听器一体 化社区康复服务业务,在全国聋儿康复工作中 发挥积极主动作用。
三类省聋儿康复中心
康复管理:直接负责本省聋儿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发挥 宏观管理职能,实施业务指导。
医学康复:具有耳聋诊断、听力检查、耳模制作、助听器 验配、助听器维修及听力康复评估等医学、听 力学康复功能。
教育康复:具备开展听力语言康复教育、随班就读后续指 导的教育能力,康复效果明显,入普小普幼率 达到50%的水平。
社区康复:开展聋儿早期干预、家庭康复指导、家长培训 以及“听力助残”助听器一体化社区康复服务 业务,在省内聋儿康复工作中发挥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