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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化教育内涵解读

梁巍教授指出,“单训”也好,“个训”也罢都属于个别化教育范畴,都是个别化教育思想的一种形式展现。但是,要从个别化教育所应具备的特征去考察,严格地讲,“单训”或“个训”更属于个别教学,从现在教学实施的内容和水平来看,一些地方的“单训”或“个训”缺乏的是对个别化教育思想贯彻要件的系统论述与组织管理的说明。

什么是个别化教育呢?一对一的“个训”或“单训”就是个别化教育吗?个别化教育只能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吗?
梁巍教授指出,“单训”也好,“个训”也罢都属于个别化教育范畴,都是个别化教育思想的一种形式展现。但是,要从个别化教育所应具备的特征去考察,严格地讲,“单训”或“个训”更属于个别教学,从现在教学实施的内容和水平来看,一些地方的“单训”或“个训”更像是集体教学任务的个别教学实践。缺乏的是对个别化教育思想贯彻要件的系统论述与组织管理的说明。
因此,不能简单的从形式上来判断一种教学模式是否属于个别化教育,而是要看它是否真正体现了个别化教育的思想内涵和专业化规范化的操作要求。
以人为本 差异化的教学内涵
2000多年前,我国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倡导,教育要“因材施教”。它强调教育要因人而异。即,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根据教育对象的优势、劣势、性格、需要和已有的发展水平,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是一种符合学生自身发展需要的差异化的教学原则和教学策略,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虽然提出时间相去甚远,但“个别化教育”所体现的恰恰是“因材施教”中所强调的以人为本、差异化的思想内涵。针对特殊需要儿童指定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摆脱了过去特殊儿童教育中“功能补偿”的教育理念,转而强调如何更好地对特殊教育对象进行“潜能开发”满足每个儿童差异化的发展需求。它强调,要在全面了解教育对象特征的基础上,根据其需求和各方面能力的发展水平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以保证其得到最适合自身发展的教育。
相较于正常儿童而言,特殊教育对象由于障碍类别、障碍程度、发展过程以及所处环境等诸多因素不同,其身心发展水平表现出较大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教育计划时,就要明确儿童的个别差异,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将个别化教育落到实处。而这一过程的实现,需要一个专业化、规范化的操作体系来保障。
专业化、规范化的操作体系
个别化教育理念落实到具体实施过程中,强调操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这两点在个别化教育的载体“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实施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1、以科学规范的评估体系为基础
科学的评估是真正了解一个儿童身心特征和发展需求的有效手段,是保证一份个别化教育计划具有针对性的前提。根据美国个别化教育计划法案的规定,评估前要拟定一份评估计划,明确评估的目的、内容、评估工具、评估人员分配等内容。落实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以保证评估能够规范而有效地进行。评估内容一般会涉及儿童各方面能力发展现状、生长环境、学业状况等关系儿童发展的一般方面和特殊需要方面,为保证评估的精确度,不同的评估项目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协同完成,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教育和相关服务建议。
从整个评估过程来讲,评估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以及评估人员的专业性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减少了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为接下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准确制定提供了可靠保障。
2、以目标为导向并持续评估、调整
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是个别化教育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活动有效进行的方向和重要依据,其中,长期目标是由计划制定小组参考评估结果并综合考量儿童发展规律、时间因素、环境影响等多方面要素的基础上制定的,是儿童在一学期、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内的教学目标,是教学的重点和方向;短期目标是根据长期目标来确定的,是儿童在某一确定期限内所达成的目标,是实现长期目标的细化和具体步骤。
教学目标的确定,一方面可以用来测量儿童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进步,另外一方面也为教学活动的实施效果提供了评估的依据,保证了教学活动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但是,个别化教育计划中制定的目标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定期评估、调整。因为,在具体教学实践中,由于受教学环境、教师水平、家长认识、学生自身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教学目标的可行性及针对性会受到影响。因此,为了保证教学目标的有效性,会由教育管理部门对个别化教育计划进行定期评估,并组织专业人员对教学内容和目标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甚至重新修订。除此之外,作为计划的主要实施者,教师也要通过观察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认真分析发现原因,进而采取正确而有效的调整措施。
这种对教学计划的持续评估和调整对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技能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是个别化教育计划成为“适合儿童自身发展的教育模式”的关键所在。
3、家长和多学科专家共同参与
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是由一个团队来完成的,包括家长、教师以及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在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这一团队可以对教育对象各方面能力的发展提供专业的评价和指导。同时,彼此之间还可以进行沟通,通过相互合作提升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有效性。
个别化教育计划十分重视家长的参与,并明确其在计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所具有的权利和职责。在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的各个环节,家长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家长需要提供关于儿童发展的重要的信息,表达自己的建议和意愿,并在某些方面具有决定权;另一方面,家长可以更多地了解特殊儿童的能力与兴趣,并且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特殊儿童的教育过程,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恰当的结合起来,保持康复教育的连贯性。作为儿童成长和生活的主要环境,家庭教育是巩固学校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家长的参与程度将直接影响整个康复教育工作的进程。
从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到实施,不仅伴随着教师和家长的协同工作,同时也渗透着“多学科合作”的思想,即教师和相关学科专家的合作。他们主要包括教育、心理、社会等各领域人员,不同程度地参与评估、计划制定、计划实施和修订等各个环节,从专业的角度对儿童不同侧面的发展提供最专业的评估和指导,通过贯穿个别化教育计划不同阶段的参与提升整个教育过程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注重全面发展以实现“融合教育”
对于特殊儿童的教育来说,促进其各方面能力获得全面发展,并最终融入主流社会才是一种教育模式的最终目的。在个别化教育实施过程中,特殊儿童的潜能得到充分的挖掘,优点被发现并得到培养。由于各学科专家的共同参与,其各方面能力发展都纳入到教学计划中并获得专业的支持与指导。拥有了同正常儿童一样的教育和发展机会,为其进入普通学校和正常儿童一起学习创造了条件。
事实上,这一点不仅渗透在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与实施的各个环节,而且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1990年的101—476公法将转衔服务内容列为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必要项目,要求学校负责制定个别化转衔计划(ITP)。ITP必须在学生16岁前制定,且每年修订。如果情况允许,学校可以在儿童14岁时为其制定ITP,为儿童中学以后的教育、就业等关键点提供协助。
因此,个别化教育所提倡并科学实施的“以人为本”最终是为了使特殊儿童拥有与全体正常儿童共同学习、共同发展的机会,实现特殊儿童的全面康复,并最终使其融入主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