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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保障残疾儿童权益


聋康网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未来10年儿童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5个领域的发展目标及实施策略。其中对残疾儿童的权益保障和健康发展做了明确要求。关于听障儿童的健康和发展,《纲要》中特别指出:未来10年,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将达到60%以上,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将得到提高。
关于儿童健康,《纲要》确立了”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等几项重要目标。对于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纲要》提出一系列举措。其中,对于残疾儿童抢救和发展而言,“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无疑为一项重要举措。具体策略为: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规范检查项目,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等
关于特殊儿童教育,《纲要》明确指出: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建立1所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和寄宿制残疾学生的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为流浪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关于特殊儿童福利,《纲要》中提到,要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建立0-6岁残疾儿童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按规定给予补贴。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专业化水平。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转介服务,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